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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更多的秘书工作者了解速记网络秘书工作特征,现将“网页制作”职业技能模块介绍如下,以利于秘书工作者明确“网页制作”对本职工作的重要性。
网页制作模块介绍
- 定义
使用微机和一种或多种网页制作相关软件处理网页文字、图像、动画等相应事务的工作技能。
- 适用对象
网页制作人员、网站管理人员、网站维护人员和分析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掌握网页制作相关软件操作技能的社会劳动者。
- 相应等级
网页制作员: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四级。在一种操作系统平台下独立熟练使用网页制作相关软件完成相应工作。实际能力要求达到:能使用一种网页制作相关软件来完成网页制作任务。
高级网页制作员: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三级。在一种操作系统平台下综合使用网页相关软件完成网页制作和动态数据处理的工作。实际能力要求达到:能综合使用两种以上网页制作相关软件进行网页设计和制作,并具有相应的交际教学能力。
- 培训时间
网页制作员: 短期强化培训60—80学时:
高级网页制作员: 短期强化培训80—100学时:
- 培训标准
5.1网页制作员
5.1.1知识要求
掌握因特网、站点相关知识;
掌握一种中文平台的基本使用方法和知识;
掌握一种网页制作相关软件的基本使用知识。
5.1.2技能要求
具有熟练的操作系统使用能力;
具有熟练的网页制作相关软件的使用能力。
5.2高级网页制作员
5.2.1知识要求
掌握网页制作、网站维护的相关知识;
掌握微机操作系统的基本原理和系统的使用知识;
掌握一种平台系统的使用知识,并了解其他中文平台的基本特点和使用方法;
掌握两种以上网页制作相关软件的使用知识,并了解其他相关软件的基本特点和使用方法。
5.2.2技能要求
具有熟练的操作系统使用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据有熟练的网页制作相关软件使用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